「只有公僕敢請育嬰假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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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法不力昨有女員工出面指控請安胎假遭刁難,勞工及婦女團體昨受訪時批評,長期以來相關機關未落實執法,法律規定勞工享有安胎假、育嬰假,卻華而不實,看得到吃不到!婦團及勞團要求勞委會應把安胎假、育嬰假列入勞動檢查項目,促使企業守法。

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指出,女員工不敢請安胎假絕非個案,是常有的問題,許多女員工想安胎,碰到公司不給假,只能摸摸鼻子選擇離職,「政府到底有沒有魄力落實執法?」政府應修法,強制揭發違法企業名單。

婦團促列勞動檢查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林實芳也質疑,現在應該只有公務員敢請安胎假、育嬰假,一般民間企業員工擔心請假後可能無法回原工作崗位,甚至丟掉工作,根本就不敢請假,企業違法只罰幾十萬元了事,不痛不癢!林實芳說,從各縣市執行性別工作平等案件的申訴量分析,二○一○年僅有台北市、新北市、高雄市等五縣市受理案件數超過十件,有十個縣市申訴案件掛零,顯示地方政府執行成效很差;安胎假、育嬰假應列入勞動專案檢查,才能保障女性勞工權益。

資料來源:蘋果日報